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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”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
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
2、建设地点
本项目建设地点包括: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5号;
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桥常路南一街5号。
3、现有工程概况
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5号,现有年产工业级别硬脂酸锌35000t/a、硬脂酸钙10000t/a、硬脂酸镁5000t/a,并将部分硬脂酸盐复配生产润滑剂7000t/a、无毒钙锌复合稳定剂3000t/a,水性脂肪酸钙2000吨/年,水性脂肪酸锌3000吨/年,水性蜡乳液5000吨/年。同时配套有锅炉房、污水处理设施、废气处理设施等,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4、建设规模及内容
本次项目涉及到两部分:
(1)在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5号现有厂区内扩建1.5万吨脂肪酸单甘脂和0.5万吨复合助剂项目,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。
(2)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桥常路南一街5号新建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,包括生产车间、包装车间、库房、锅炉房以及综合大楼、宿舍等其他公用工程,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荀育军
联系电话:18924352333
电子邮件:info@gdchnv.com
地 址: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5号
邮政编码:523525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见附件:建设项目公参意见表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文件的方式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9月3日